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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不占有

所谓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倒未必专指那种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行径。据我的理解,凡是过于看重人生的成败、荣辱、福祸、得失,视成功和幸福为人生第一要义和至高目标者,即可归入此列。因为这样做实质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种占有物,必欲向之获取最大效益而后快。

但人生是占有不了的。毋宁说,它是侥幸落到我们手上的一件暂时的礼物,我们迟早要把它交还。我们宁愿怀着从容闲适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让过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患占有了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还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凌驾于一切成败福祸之上的豁达胸怀。在终极的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人生就是?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ldo;人有旦夕祸福&rdo;,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ldo;六度&rdo;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ldo;无我&rdo;,既然&ldo;我&rdo;不存在,也就不存在&ldo;我的&rdo;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试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守财奴的快乐并非来自财产的使用价值,而是来自所有权。所有权带来的心理满足远远超过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满足。一件一心盼望获得的东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布它属于我了,就会产生一种愚蠢的欢乐。

耶稣说:&ldo;富人要进入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rdo;对耶稣所说的富人,不妨作广义的解释,凡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世俗的价值,包括权力、财产、名声等等,看得比精神的价值更宝贵,不肯舍弃的人,都可以包括在内。如果心地不明,我们在尘世所获得的一切就都会成为负担,把我们变成负重的骆驼,而把通往天国的路堵塞成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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