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度过了多久的时间,也许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百年千年,或者上亿年、上百亿年,远在人类文明萌芽的荒古时代,时间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念头,他不知道这种沧桑而无情的他概念从何而来,他自己能感觉到这种心理状态的异常,但却无力改变这种现状。他觉得自己成为了某种兵器,脑海里充斥着破坏、混乱、邪恶的念头,这些念头就像天上飞舞的柳絮,繁多而不可觉察,一个又一个如流星一般在他的脑子里划过。
思维的空间,“我”的这个概念,好像被分成了无数份,就像一个拥有无数破碎镜面的封闭迷宫。他的思维好像被困在了某个地方,他深深地陷了进去,而无力逃生。
又过了非常远的时间,久到他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存在。韦枷莫名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周围的环境还是那般漆黑与死寂,如同一潭陈年死水,散发着作呕的恶臭。
渐渐地,韦枷惊喜地发现,周遭的环境有所不同,一颗黑黝黝的丑陋石子,飘飞到他的“眼“前。他欣喜不已地将这颗小石子攥在“手心”。可惜他没有把握好力度,这颗石子地消失得一干二净,与此同时,他品尝到了一种陌生而古怪的味道,像是烤糊了的鱼皮,上面散着孜然、辣椒、芝麻等各种调味料,想掩饰其糟糕的本味。
本是令人作呕的味道,韦枷却吃得津津有味,他太久没有做过“进食”的行为。起初他以为自己会饿死,但是习惯仿佛该死的碧池,只要还活着就能经起蹂躏。他满心以为自己会饿死,可漫长的时间过去,他还活得好好的,他还能清晰感知到自身处于“活着”的状态。
比起饥饿更快找上门的是无聊,他无聊到企图在这无尽黑暗里,描绘一幅图画。可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他不知道自己手中的画笔与颜料,到底所为何物。可每次他做出尝试之后,这些笔画只在黑暗中停留不到“三秒”,就消散而去,就好像被吞噬掉了一样。
那颗石子好像只是上帝开的一个拙劣的玩笑,在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除他与这黑暗之外的其他事物。
人类是一种群居性的动物,再怎么高等,或以文明的标志自居,也难逃镌刻在基因里的惯性。一个正常人独身一人,在漫长的时间里,对着寂然无声的黑暗,只怕不到三天就会精神开始失常。黑暗拥有放大时间的作用,这就是恐惧深入脊髓的原因。
韦枷的确快要疯了,事实上,他离疯狂只有一步之遥。刚开始他的感觉还很新奇,但是时间久了,新鲜感丧失,他开始想念那个,他充满怨言,一遍又一遍地埋怨着不公的世界。他开始相念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在出租屋里等自己回去的杜鹃。哪怕那些曾经面目可憎的脸孔,在他的记忆里面容都变得分外和蔼可亲。
他压抑不住地大声嘶吼,活动着自己的手脚。可惜声音在这里是毫无意义的,即使是他现在的“声音”——信息,也没有办法传播出去,他四肢狂舞无法触及事物,如同变相软禁的囚犯,一个宇宙里的最孤独犯人。
他尖叫、崩溃、失望、绝望……一次又一次地往返重复,他渐渐地学会了淡然与漠视,这时候他才真切感到自己有那么一丝真正地融入了他所在的躯体。这又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他的感知触觉里,他的手脚是一丝丝交错在一起的混沌触状物,这种斑驳而密集的肢体,能在一瞬间撑爆人的眼球,所带来的视觉信息,可以使人的大脑瞬间燃烧。
偏偏是这样的情况,他却安然无恙地在思考,还存有自己的意识。他隐隐知道自己的这具躯体要去一个地方,但他却不明白那个地方的名字,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像,那是一个巨大的蔚蓝色球体,与他躯体相比却可能不太与庞然大物这个词语相称。
在脑海深处还接着涌现出了一段段混乱而陌生的记忆气泡,他试图戳破这些气泡,获得里面的信息。但这个念头方一升起,才触碰到那些气泡,他就感到自己的大脑,好像有数亿根钢针在不停地刺,这种剧痛差点就使他一命呜呼。他花了很久时间,这种剧痛才逐步散去。
只是他打消了戳破这些记忆气泡的念头,那种心有余悸的感觉,他再也不想尝试第二遍。
他用了非常长的一段时间休眠,期间又是浑浑噩噩地时间流逝。他发现睡眠其实是一种特别好的消遣方式,尤其是他现在这副身体,就像是快进键一样,能够跳过大部分无聊的岁月。虽然睡的时间久了,再次醒来容易丢失作为韦枷这个人的记忆,但与无边的孤寂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
韦枷前前后后总共经历了二百七十四次大大小小的睡眠,现在他唯一记得的只有自己的名字,韦枷。那个叫做莫德里的星球,如同一个陌生人的记忆,就像是电影里的情节。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像是山谷里的回音一样,不停地奇异回荡。有悖正常的物理现象,那声音在不断地放大,一声又一声,就好像要钻入他的脑子里,把他的脑浆撑得一塌糊涂。
他好像被蛊惑了一般,意识变得不太清醒,那个名字就在喉咙里蓄着,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那是一个他从前完全无法理解与发出的名字,构成这个名字的文字与音节,本身就已经是亵渎与污秽的存在,就像是亘古不变的法则,一旦变动就会引起毁灭性的蝴蝶效应。
莎……
韦枷警惕心顿起,他霎时间意识到了这个名字,不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它具有古老而强大的魔力,可以使主人直接留意到直呼其姓名的存在。若他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将那个名字唤出,那么等待着他的就是一场剧烈的厄运降临。
没有别的理由,这是他的第六感告诉他的,他没有抬杠的心思,选择了遵循内心这种油然而生的危机感。
我吃鸡的那些年 大武杨 乾坤万劫 剑行剑缘 绿茵少年时 创造与魔法师 绝世宠妃想让位 梦境封神 扬帆公会 黑暗定律 文艺时代的人生直播 天价宠婚:陆总的小娇妻 背运 谍海谍中谍 唯你如旧 赛博朋克新纪元 我的女友不可能是怪物 超能修仙狂婿 紫光闪烁 深渊季节
李谦重生了。另外一个时空的1995年。在这里,他当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成功。但成功是什么?钱么?或者,名气?地位?荣耀?都是,但不全是。有了那回眸的浅浅一笑,那牵手的刹那温暖,那入怀的淡淡体香这人生,才称得上完美。...
被冷艳未婚妻嫌弃的吴驰,却桃运不断,各色美女接踵而至,烦不胜烦...
墨西哥湾的蝴蝶扇动翅膀就可能会在北美引起飓风,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那么一个军史爱好者却离奇般的出生在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法国,那又会引起什么效应呢?强大的大英帝国海军舰队在他面前灰飞烟灭,凶残的哥萨克骑兵在他面前瑟瑟发抖......本书纯属虚构,请误与真实历史对照!)恳请每位看书的朋友都帮忙收藏一下,谢谢!)...
狂兵之王小说狂兵之王是由作者金帛最新创作的都市小说,主角是周宏宝。主要讲述了周宏宝知道是金哮天自己去办的事,虽然他与金哮天才接触没多久,可金哮天的为人,他却是很清楚的。金哮天纯粹就是一个江湖中人,讲义气,重感情,只要他信任的,那就是两胁插刀也在所不惜,何况他对周宏宝的救命之恩一直念念不忘。周宏宝见斧头帮出动了,放下些心,便又把电话拔给蔡青。...
她是北冥家不知几小姐,人太多,算不清,但生性懦弱,空有一身修为,因一次魔兽森林之行,摔下山坡,从此香消玉殒。她是现代雇佣兵的王牌杀手,铁血无情,却被同是雇佣兵的他所害。穿越而来,废...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