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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跟老道在一起比跟他在一起还要轻松愉快。虽然老道的神秘叫她有些担忧,可老道的话总能对她产生影响。她还从未碰到过能这样影响自己思想的人。
老道问她:“考虑得怎么样了,还不打算离开牛希咬?”
“离开他容易,可今后我怎么生活呢?”
“这样吧,我介绍你认识一个人,他比牛希咬能赖大,肯定能帮你。”
老道就带她走进宫殿右侧的一片树林,翻过一座小山包,进入一条羊肠小道,走不多远,就看见了一间小茅房。茅房后面淌着一条小溪,哗哗流水声跟林间欢快的小鸟的鸣叫互相唱和,合成一首美妙悦耳的乐曲,使进入这片林子的人顿时有脱凡出世之感。溪旁突然出现了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长发披肩,布衣布裤,端着一只瓷盆,盆里有一颗白菜,她显然准备用溪水来冲洗。高青莲奇怪极了,怎么有人住在这种地方,这是人住的地方吗?那女子已蹲在溪边,看见老道,将头一偏一扬,长发甩到背后,妩媚一笑,却不说话。老道也不跟她说话,径直走进了茅房。高青莲跟了进去,眼睛一时不能适应里面的黑暗,只能听见老道跟一个人的对话和一阵斧子劈东西的声音。老道问这是干什么。那人答因陋就简,做张桌子和木凳。老道说你还会干这活。那人说我是木匠出身你不知道吧,早年靠这手艺还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喝墨水,也没忘这手艺,我家的家具绝大部分是我亲手打制的。老道连声赞叹,没看出来。
“噢,这位漂亮的女孩是谁?”那人问。
“你的崇拜者,她想看看心目中的偶像现在过的是一种什么生活,我就专门带她来看看。”老道回答。
高青莲觉得老道的话真有意思,她根本不知道这人是谁,却谈什么偶像,但她想老道这样说自有道理,会弄明白的,便默认了这种说法。她很快看清了这个人。令他吃惊的是此人文质彬彬像个读书人,与这种近乎原始的居住环境很不相称。他一蓬乱发,显然并非他不修边幅,而是干木匠活造成的,额头上不断有汗珠滴下来;他的脸是圆形的,脏兮兮,有八九分娃娃相,显得顽皮可爱。虽然像野人,但一对眼睛却特别明亮、机灵,显示他的精神与现实生活依然结合得很紧密;他穿着一件蓝布工作服,腰间左口袋插把标尺,右口袋插两块被刨了一层皮的薄木板;裤子是黑色的确良做的,脚着黑色旧皮鞋,脚踝处的袜子破了一个洞,露出突兀的踝骨,让人觉得他玩世不恭。他扔下手上的活,说里面太黑了,带老道和高青莲出来,请他俩坐在外面的一块青石板上。
“你的煤油够不够用?”老道问他。
“困难。现在煤油不好买,买了也不容易带上山,现在我用油都很节约。”
“你还得注意防火,万一烧起来,整座山可就葬送在你手上了。”
“我像工兵排雷一样的注意。”
老道和高青莲忍不住笑了。
“做饭生火也容易引起火灾,想必你也一样跟像排雷似的注意罗。”
“那还用说!”
“冬天眼看就到了,你是不是打算在这过冬?”
“我打算在这住一辈子。”
“这也太玄乎了吧,一辈子可不好说!”
“我说到做到,绝不离开这座山,山就是我,我就是山。”
老道便对高青莲说:“你说他怪不怪?世上可能再找不出比他怪的人。”
高青莲微笑看着他,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四五秒钟。她知道当面问他是谁不太礼貌,可太好奇了,实在忍不住,还是问了一句:“他是谁?”
“诗人顾都。”
九 分手
朦胧是什么,人们可能都知道,比方早晨浓重的雾气,是朦胧,傍晚的天色,是朦胧,远方飞翔的鸟的英姿,是朦胧。。。。可要说朦胧诗是什么,也许就没人说得出。但这个人,顾都,他说得出。当然,他之所以说得出,并非因为他能创造,而是因为他懂模仿。他的师傅是国外的一些最善于写破诗的所谓诗人,他们的诗晦涩难懂,莫名其妙,你越不懂,他越高兴,越觉得自己写得好。他们其实狗屁不是,但沾了经济发达的光,干出的劣等文学也有人拜师学艺。似乎也不该发这种牢骚,毕竟以前我们的目光太狭窄,除了几本红宝书,什么也看不见,所以当外面的思想和文化潮水般涌来时,有些人只知贪婪吸取,毫无批判精神。精华和糟粕一起滋润枯涩的灵魂,利弊各半。这文学上的弊,便是那叫人看一万年也看不懂的朦胧诗。那时的顾都还在干木匠,左手拿斧子,右手拿笔,斧子劈木头做家具谋生,笔则用来写诗勾画人生梦。右手灵活一些,所以玩笔玩得溜溜转,把自己玩上了文坛,斧子便扔在了破木箱做纪念品,因为古道热肠,有时拿出来给朋友打点东西,炫耀一番旧日的艰苦和手艺,为诗的生涯增添几分乐趣。引进朦胧诗的其实是另一个叫鬼子的诗人。鬼子是个伪诗人,以此成名后就飞到某西方国家享受糜烂的现代物质生活去了,顾都便捡起他的旗帜,插在背后,以笔为利器,呼哧哧在文坛上叱咤风云,凭其诗歌方面的天赋,很快便成了朦胧诗的领袖。他有一句名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黑夜给人的当然是黑色的眼睛,应该说这是一句写实诗,却成了朦胧诗的代表作,简直不可思议。朦胧诗派干得热火朝天,却无意中自砸招牌,让人忍俊不禁。
顾都有很严重的神经质,敏感得好像每一根毫毛都能感受空气的震动,仿佛能在睡梦中感到血液的流动。他的皮肤很白,且极薄,像一层白纸,似乎戳一下就破。虽然他的眼睛很明亮,亮得像黑暗里的一泓清水,神情却显得十分脆弱,有一种小女子的可怜态。他是一个很复杂的男人,声音轻脆,给人一种软耳朵的印象,有时语气又很坚定,显示他有主见有心计。他写最时髦的诗,却心仪落后原始的生活,并不惜被世人当成神经病;他才气横溢,常常又呆板得不可思议;他不抽烟,却嗜酒如命;他迷信爱情,却常常感叹世人不懂爱情;他傲慢得近乎偏执,然而眉宇间又常常露出一种自卑之色;他似乎是一个容易动摇信念的人,可对诗的痴迷始终如一;他发誓一辈子以诗为伴,永远写诗,把诗融入自己的生命。在他看来诗可以解释一切、说明一切、囊括一切,诗以外的文字都是语言的垃圾、思想的毒素。最纯的诗意是与现代生活背道而驰的,特别是与现代都市生活,完全格格不入,所以当他靠诗名挣了一大笔钱后,他决定远离都市,到山野乡村去定居。虽然诗人都行为乖张,但他要抛弃都市还是有很多人不理解,包括许多诗人,他们赞成他特立独行的思想境界和胆量,但谁也不支持他真的去当隐士。可他下了决心,他下了决心的事任谁也改变不了。岳麓山风景秀美,空气清新,有些人迹罕至的山洼是最佳的隐居之地,他就选了这块地。山上管理处起初要赶他走,他便凭着自己的名气到处疏通关系,得到了省里一些大人物的支持,又付了一笔费用,如此这般,方才得以安住下来。陪他居住的那位女子叫英妹姝,原是师大中文系的学生,有一次学校请顾都讲课,课余闲聊,两情相娱,认识了,并很快相爱了。
这间茅房是顾都用竹子搭的,很牢固,风雨不侵,在这已住了两年。他一直想把8岁的儿子交给父母带,叫妻子上山陪自己, 但妻子只陪了他三个星期,就死活不住了,认为他简直疯了,这种生活毫无意义,完全自讨苦吃。她不相信这能使他写出好诗,每个月来看他一次,劝他下山还俗,总说不动他。后来英妹姝大学毕业,为了爱情,决定陪他在山上过清苦生活,当她在茅房里说出自己决心的时候,他感动得跪下去抱着她的小腿泪流满面。他流泪不是为她同情自己的孤独,而是为她理解自己的理想。他一直坚信要创造伟大的作品必须遗世独立,以超越人世的眼光和精神洞察世界,才能透彻地观察一切,并将之转化为诗。他最初以为自己跟英妹姝不过是一对爱情男女,哪知还是精神上的密友,如果不为此流泪,倒是亏负了这份惊世骇俗的圣洁之情。英妹姝说她有两个情人,一个是他,一个是他的诗。她认为女孩子应该为诗而活,如果对他的诗不是同样的崇拜,她不会干这种傻事。每天早上她都会提着一只竹篮,沿一条小道下山去集贸市场买菜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碰到大雨或大雪封山,无法下山,两人便去山上饭馆用餐,若不幸餐馆早早关了门,便硬扛着,肚子饿得咕咕叫也不在乎,把这当成是精神的修练,也当成是一种难得的生活乐趣。两人无怨无悔,能够在平淡中搞出许多不平淡的趣味。她在读中文系时还喜欢艺术,经常跟艺术系的学生泡在一起,学了一些舞蹈,当时不过好玩,现在却派上了用场,有时他灵感枯竭,她会跳段舞给他看,或者给他做一阵按摩。他们起初生火做饭爱烧煤,但煤太难买了,每次从山下买了往上拉,需请一些帮工,简直就像大动干戈,便另谋他法。此山以枫树和松树为主,松树的果实最是烧火的好燃料,他俩就烧起了松果。天气晴好的日子,男提布袋女挎包,满山遍野地捡松果,半天工夫就能捡一大袋,够烧一个星期。这个法子不仅简便,且富于诗意,瞧那果身饱满、周遭披着土色鱼鳞的颗颗松果,让人看着眼睛说不出的舒服,心里涌起柔和圆润的美感,似乎能勾起隐居人对这种生活的一遍遍遐想和许多的期待,但是感觉又绝不庸俗,相反倒是愈显超凡脱俗,把种种期待上升到了神的高度,然后再不断仰望这个高度,更加觉得应该与此山永不分离。
顾都曾挖了一个小山洞,要学原始人穴居,说这不仅更符合远离都市的宗旨,且冬暖夏凉,里面做饭不会引起山火。后来有一友人来访,说好是好,就是有危险,万一山洞垮塌,虽然不必麻烦世人再埋葬他,毕竟死得冤,不是诗人的死法,他才从洞里移了出来。
英妹姝爱读诗,每天无事便抱着砖头厚的诗集坐在他身边,一会默读,一会朗读。他非常喜欢她这样,说她的朗读常常像清凉油,有醒脑功能。他的创作是很随意的,能写则写,不能写就呆坐着想心思,或者带她出去散步。他俩的散步跟一般人的散步不一样,一点也不轻松,不是翻山越岭,就是在林中的百年老树上爬上窜下,想做猴子,不过没猴子那般灵活。树上的运动最有乐趣,因为站在树干上可以穿过稀疏的叶片看到山外的情景,城市好像被分割成了零乱的碎片,湘江也很像一条被斩断成好几截的白蛇。当然,最有趣的还是树上的做爱,这是他夏天的发明创造。那一日无聊之极,两人在树上纳凉,她穿得很少,露出了肚皮,无聊生淫欲,他就建议玩个新鲜。树上自然很不方便,她说世上恐怕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了,他说这怎么叫荒唐,我们的祖先,也就是猴子们当年就是这样传宗接代的。老半天才弄成,摇晃时差点栽下去,事后回味,发觉比用惯常的方式取乐更有趣味。晚上他俩共用一盏煤油灯,头抵头,趴在他做的小桌子上,他还是写诗,她还是读诗。文坛知道他隐居了,大多不知他隐于何处,只有一两个最好的朋友知道,偶尔来拜访他。但即使是对这最好的朋友,他俩都很不喜欢,觉得平静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奇怪的是他俩却接受了高青莲。
显然不能说是高青莲的魅力吸引了他俩,不过因为老道介绍来的,他俩不便拒绝,再一个听说高青莲天天黄昏爬一趟山,觉得她对山的感情跟他俩有些相似。实际上起初顾都有点看不起高青莲,觉得她没有文化,说话缺乏思想,为人似也轻浮,但当她有天在老道的要求下唱了一首歌后,他改变了看法,觉得她虽不学无术,却有一技之长,在这人迹罕至的山洼里做自己的客人,不仅不辱没自己,还能给自己添点快乐。英妹姝起初不喜欢她则是因为她长得美,担心她会引起顾都的注意,不过看见她跟老道过从甚密,便觉得这种可能性极小,因为她觉得老道道行很深,应该已经用道德经教化了她,她不至于在这种情况下夺人所爱。
自打顾都在此定居,老道就与他成了密友,非常赞同他的做法,说世人欲望太强烈,他能抛弃荣华富贵,实在难得,并用《道德经》解剖了他这种行为的意义和价值,预言他一定能写出传世之作,因为他真正无师自通了道家的最高思想,即无为,自古及今,但凡能通此道者,莫不名垂青史。老道的理解使顾都把他视为知己,两人互相走访,谈经论道,有时甚至通宵高谈阔论而不倦。一个因为修练得极深的道行而远离尘世,一个则因为诗化的灵魂而归隐山林,两颗心由不同的路径走到了一起,觉得分外亲近。先前顾都以为英妹姝既是自己感情的依托,也是自己孤独灵魂的支撑,但跟老道接触久了,才知道真正支撑自己灵魂的是老道,先不说老道的思想和道行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单说老道那一身仙风道骨,远远看上去似乎都能唤起人飞翔的感觉,近观则更使人如沐春风、如品甘饴,那份舒爽和甜蜜,真真胜过世间的美味佳肴。他对老道的尊敬和迷信使他觉得高青莲也应该不是一个平凡女子,否则老道怎么会对她如此另眼相看。不过在这件事上他的不能理解也是很叫他伤神的,如果撇开老道对她的态度不谈,他实在看不出她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更叫他纳闷的是老道对她究竟是何态度他其实一点不了解。他曾委婉地问过老道,但老道答非所问,他就没再问了,因为他知道自己道缘太浅,若刨根究底,定遭老道耻笑,甚至可能使老道失去对自己的兴趣。老道也似乎在有意考验他,从不跟他多谈高青莲的事,只说这是一个想有所作为却又满世界找不到出路的可怜女子,现在寄人篱下,暂居山中,请他若有可能,指条明道,对他来说这也是为自己修行的好事。别人求他,他一定非常恼怒,老道这般言语,他不敢不从,怕这是自己命里该做的事,拒绝了可能会给自己的命添麻烦,老道与世无争,不是命里的事或者教化点化一类的事,绝不会随便开口。他曾同高青莲有过几次算是比较详细的谈话,他问她想干什么,她嘟囔半天始终没给句明白话。他后来就懒得再问了,一个与已无关的女子的心思弄明白了也没什么意思,他只是准备按照老道的吩咐,以后找个机会介绍她到城里去工作,以他的社会关系,这个忙简直小菜一碟。
山牵去了高青莲的魂,牛希咬越来越感到不舒服。是他救她于危难之中的,岂能让山这般享受她的温情。他开始反对她黄昏去云麓宫散心。她见他态度很坚定,便没跟他争执,每天只趁他上班的时候上去。后来他发现了,两人便发生了十分激烈的争吵。他觉得她不该说谎,她说无非上山玩了玩,什么大了不得的事,值得这样计较。他觉得不可理解,上山有什么好玩的,莫非你想跟老道好不成,难道老道还有这花花肠子不成?这几句话把她气了个半死,一晚没睡好。
他非常伤感,本来这种生活是这样甜蜜,哪知几乎毁在一个老道手上。他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如果来了一个年轻的情敌,夺走了她的心,他倒能接受,可现在的情况叫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味,一个把自己交给清净世界的道士,而且看上去一团仙气,与淫邪恶毒之物无染,却居然施魔法夺人所爱。他其实并不认为老道居心叵测,更不认为高青莲想背叛自己,可她跟老道过从甚密这个事实叫他又不得不这样想,他算不透生活中的其他变化,陷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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