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到底是死过一回的人了,秦妙心里怕得很,脑袋却十分清醒,知道此刻叫出声来,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没有耐心与元琛虚与委蛇,秦妙索性开门见山,说:
“镇国公先是将金银送到我身边,然后又是大雁,今夜甚至不请自来,您就是这样报答救命之恩的?”
秦妙这话说的十分不客气,一双凤眼瞪大,高耸的胸脯随着呼吸的频率不断起伏,小手死死攥着手帕,恨不得在上面戳出窟窿来。
元琛是习武之人,只听到秦妙的呼吸声,就知道这女子定然是气的很了,不过看着她白玉似的小脸泛起绯红,眼睛上好像蒙上了一层水雾,新鲜娇嫩的仿佛晨间的牡丹花似的,让人忍不住伸手采撷。
轻笑一声,元琛摇头道:
“秦小姐怕是误会了。”
秦妙不懂元琛的意思,只听这男人继续道:
“你对我并不是救命之恩,当日即使你没有将我带回忠勇侯府,赵芙蕖也困不住我。”
这一点秦妙心知肚明,前世里元琛也成了镇国公,领兵打退了辽兵,所以她当日救与不救,当真没有半点儿差别。
元琛戴着冰冷的银色面具,隔着面具,秦妙无法判断出男人的神情,问了一句:
“既然如此,还请镇国公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小女子一回,可好?”
红唇轻启,秦妙小脸儿上带着不容忽视的期待,她是真的不愿与元琛纠缠在一处,这男人的手段十分狠辣,若是自己惹怒了她,恐怕不止会丢了性命,就连偌大的秦家,说不准都会在顷刻之间烟消云散。
“放过你?”
元琛嗤笑一声:“为什么要放过你?当日是你主动招惹我的,覆水难收,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主意。”
“你难道真要娶我?”
元琛不语,忽然站起身,大掌捏住秦妙的下颚,欺身逼近,他本来就生的肩宽体阔,打小儿在军中长大,身上自然带着一股子摄人的气势,京中那些油头粉面的书生自然是远远比不上。
被这样的男人紧盯着,秦妙觉得自己好像是猎物,落在猛兽手里,这畜生不止打算吃了她,还准备在吃了她之前,好好玩弄一番。
“娶……也可以不娶。”
一听这话,秦妙觉得下颚的刺痛都轻了几分。
“真的?”
“若是不娶你的话,秦小姐留在元某身边伺候三年,当个暖床丫鬟,如何?”
秦妙怒极反笑,她现在总算明白了,元琛就是个无耻之徒,他今日来到忠勇侯府,无非是打算羞辱自己,无论有名分的明媒正娶,还是没名分贴身伺候,都是如此。
闭了闭眼,秦妙强忍住把这只脏手拍下来的冲动,皮笑肉不笑的说:
“镇国公,天涯何处无芳草,小女子是有几分姿色,但天下间美人儿这么多,找个合心意的岂不更好?”
常年握着刀剑的手掌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摩挲着女人细嫩的面颊,力气不大不小,但却好像砂纸一般,疼的厉害,将秦妙脸上柔嫩的皮肤都擦红了。
光疼还不算,只听元琛十分无耻地说:
“元某觉得秦小姐就挺合心意的。”
全星际都觊觎我的声音 风云入画卷 中元魇 华簪录 婚姻匹配 雌君好像有点凶[虫族] 平平无奇的猫咖老板 狼顾狐欢 逸羽风流 万人迷且渣的救世主 相思门 红月的我成为了所有人的信仰 水秀山明 替嫁以后 倾城劫数 写娘子 荣乐传奇 疯子酒 在原始部落当首领[基建] 当狗血文编辑穿成雄虫后[虫族]
他是威震国际的武学宗师,武道神话,十步杀一人他是温文尔雅的古玩大家,赌石赏画,收藏富可敌国他是鼎鼎大名的玄门高手,能断风水,善察吉凶,让佛道两教共尊。他更是医道圣手,侦察之王,投资奇才他便是张均,因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佛陀眼珠舍利,从此遍阅世间美人,傲视天下!...
小时候被爸宠,嫁人被男人宠,苏九芽一生就是被宠的命...
符,天地之妙理,一个符修在洪荒天地间,演绎自己的混元大道。没有穿越到混沌之初,没法混个混沌魔神当当,也不能跟盘古套交情。没有穿越到太古年代,没法单挑鸿钧,群灭龙凤。没有穿越到上古时代,做不成紫霄宫中客,不能拳打原始脚踹老君,左手掐准提右脚踩接引。作为一个小小的人族,在洪荒不断修道。本人在此承诺,本书没有以下几个角色没有心胸狭隘小人元始没有面善心黑无情老君没有傻呆笨蛋二货通天没有蛇心毒妇妖族女娲没有腹黑伪善苦逼接引没有斤斤计较贪婪准提...
一觉醒来,她肚中莫名多了个宝宝。在继母继妹的虎视眈眈之下,乔茗准备去医院拿掉这个孩子,却被告知孩子不属于她,她没有拿掉孩子的权利!当孩子的祖父母出现,并甩给她一张千万支票,倨傲冷静地开口时,她才知道那一夜她梦中的主角,竟然是江城身份最为煊赫尊贵的霍擎琛?!...
少年尘心融圣邪力量于一身,觉醒混沌之体,神通绝世,以混沌之魂横推同代,展无上神姿,镇压万古诸天...
小农民偶然间得到了山神传承,从此以后,开启不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