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鬼进行交谈,凡事只信一分,自我保留九分。
他一开始微微的一愣,估计是不相信我真的能见到鬼,而是在跟人说话。但是他环绕一看之后才看到我正眼直直的看着他,他显然有点怕,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看起来胆子也不大,跟很多鬼那样对我说了一句,“你能看的到我?”
我点了点头,看着他的样子说道“你现在的样子脸色苍白,脑门上有伤痕,脖子上也有淤痕,而你真正的死因是你肚皮上的刀口。我希望你能知道我是什么身份,我想要知道关于这里的情况。”
他很惊愕,这是肯定的,想必在他作为鬼的生涯里面从来没有被见过,现在被我看到肯定很惊讶,就像我头一次见到鬼那样。难得遇到我这样的人,他自然很乐意和我聊天,也知道了原来他叫沉心朋。我先问这里的具体情况,他一五一十的跟我说了出来,是个十分擅聊的人。
原来这里还是在泰安县,但现在的这个地方已经是属于县城边缘之地,在东郊国道附近。这里是一个荒废的饲料工厂,在五年前被人接手,一直用来当做传销组织的窝点。在这里面,哪怕是看管我们的人都没有外出的可能,只有那些“老板”才能随意的出去,那些看似可以很凶的看管,其实他们的钱都掌控在那些“老板”的手里面,所以他们只能乖乖的听话,至于我们这种最低等级的就是受辱的对象。
沈心朋不是泰安县的人,在换工作的时候被他亲叔叔骗来的,作为读过大学的人,来到这里之后他就意识到了不妙,想要逃但逃不了,被揍了一顿之后直接被一刀捅死,而杀他的人就是他的亲叔叔!
他说他的叔叔是因为带了带了自己过来却挣不到钱,没有业绩就是认为他是废物,让他打电话给家里他投机取巧打了报警电话,结果才遭受了这种大难。本来他还有大把的青春,以后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他去做,但是难以想象的是自己竟然会死在这种地方,读过大学有过社会经验以为已经够聪明了,但是竟然会被带到了传销组织,真的是身边的人是最容易害死自己的人。
有了沈心朋跟我聊天也像是多了一个伴,我认为他不是一个坏鬼,但是之前我就是被陈玉统那个鬼骗过,所以他的话我仅仅是相信一成,我怕全信到时会坏事。
“你说的那个陈玉统我认识,一年前他来过这里,当时是陈老板和赵老板带来的,他还经常跟我们吹嘘自己是两位老板的亲侄子,高中毕业就在这里横行。可惜,陈老板和赵老板可是传销界的老江湖了,不是在外闯荡多年也不可能来到这个地方开起了归他们拥有的传销点,陈玉统过来后一个人都骗不过来,没有一个业绩,最终在和看管的人挑事时被杀死了,当时陈老板和赵老板就在边上看着。”他跟我说着陈玉统的事情,口中的陈老板和赵老板就是陈善云和赵美芬。
这两夫妻原来早早的就做传销了,想不到即便是做了老板也把自己的亲侄子骗过来,最终更是直接看着自己的侄子被杀死。不过这个陈玉统也真是一个人才,进来传销组织蛮横,可知道在里面能够骗人的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哪怕是亲生父母也会骗,他对于陈善云夫妻来说不过是侄子罢了,所以更加不会关心他的生死。
“这里面的环境很复杂,你要是想出去,以你一个人的能力真的很难。这周边不是铁皮就是水泥墙,正常的通道上都有看管的人看着,哪怕就算你们宿舍门外的看管人也有两班倒,前提更是这里的人都是被上锁的,想要离开的第一步从宿舍脱离就是一个大问题。我现在作为一个鬼,我早已不想在现在这里地方呆着,但是我的尸骨就被埋在这个洗浴的地方,这里才是我的‘家’,可笑,生前那么想离开这个地方,现在死后终于可以离开了,但是尸骨的眷恋又让我想要留在这个地方。”
他说着有些伤感,他看着自己脚下的一块水泥地,说里面就有他的尸骨。
我现在不好相信他的话是真是假,告诉了他我消除了陈玉统鬼魂的消息,他知道后并没有太多的感触,反而聪明的问我陈玉统的鬼魂是否对我做出了什么事情。至于我怎么进入这里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毫无保留的把事情告诉了他。因为这里到底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的缘故,我说的声音很低,一边在注意着不让他人注意到我。
“想不到你也那么惨,不过你能见到我们这种鬼真的是一种本事。陈善云夫妻两人真的不是人,为了钱可以做出任何的事情,只是想不到陈玉统那个人即便是死了也还是那样的不是东西,知道陈善云夫妻敢对你下手就叫你去这夫妻二人的家里,更是用了他们死去儿子的名字,这是在想要拉人下水的同时又隐喻的报复这夫妻二人,不然用什么名字也好过用陈玉著的名字,毕竟无论你叫什么名字,这夫妻二人都会动你。”沈心朋说着,而后继续说道,“如果你能够离开这里,如果这个组织覆灭的话,我希望你能够帮我把尸骨移居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
他说完,脸上稍微有些狡黠,我问道“你笑什么?”
他耸了耸肩,“其实我知道你不能消灭鬼,只是能看到鬼罢了,不然你不会这么跟我聊天。毕竟鬼话连篇,你不威逼我,我说出来的话你会相信?要是你真的有本事早就制裁我了。不过我没有欺骗你的意思,因为我现在就是在和你进行交易,我希望自己以后的尸骨能够埋在一个稍微好的地方而已,要是可以的话,联系我的家人,让他们把我的尸骨移回我的家乡。”
想不到他看得很透彻,不愧是上过大学又有过社会经验的成年人,想得很周到。不过他过于自信了,我微微的一笑,不露声色的摸出兜里的两枚阴凉的棺材钉,“你真的觉得我没本事?”
这一下让他吓了一跳,这棺材钉毫无疑问已经给他带去了危险的感觉,这可是真真实实的棺材钉,即便他不懂得这是什么东西,但这钉子上面的气息他不会陌生,所以他吓退的两步不可能是装出来的。
他就像常人那样咽下了两口唾沫,配笑着说道“哥,别这样,我不该胡乱猜想的。不过我真的没有欺骗你的意思,我现在就是在和你进行对等的交易,你让我做什么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帮你做,之希望我的尸骨能够得到很好安葬,就是那么的简单你,你先收好这两枚钉子。”
我微微一笑,觉得要在鬼的面前表露出处事不惊的态度。其实我本来就没有要消灭他的意思,因为他并没有什么引导性的话题出现,并且我和他之间就像是一种交易,他帮我了解这个窝点里面的事情,我出去后帮他安置好尸骨。不过我没有很快的答应,因为李哥跟我说过千万不要给鬼做出什么承诺,如果做不到承诺,你的这份不履行承诺就会让鬼增加怨气,而有了怨气足以伤人的他们就会先去找你的麻烦!况且,大部分鬼是非常小心眼的,心胸很小,只要你有不利于他们的事情,他们就会来找你的麻烦。也正是因为这点,我没有去答应他,毕竟我连什么时候能出去都不知道。
四十五分钟的洗澡时间很快就过去,外面有看管的人叫了,我们集体的走了出去。沈心朋因为怕我的缘故,他没有跟我回宿舍,而是选择了继续留在这里,说会为我去打探消息。
说实话,我相信他之前的话,但是他后面说为我打探消息我却不认同,我觉得他是在逃避我,害怕他的鬼魂会丧失在棺材钉之上。
我也没有理会他,况且因为要随着看管的人回宿舍的缘故,我也不能突然间闹出什么样的动静。反正才第一次的了解,我不可能让他去帮我找李哥,若是他的歹意的话,轻则把李哥骗去其它地方,重则是联合几个鬼把李哥干掉,最后就像陈玉统那样想多看一个人倒霉。
就这样,我在这里又度过了一个夜晚。
“起来了?”
我起床的时候,从床边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我茫然的“嗯”了一下。随后我才看到在边上叫我的不是人,而是鬼!但是这个鬼并没有让我惊惧,而是让我欣喜,因为这货是李哥!
李哥的到来让我想不到,他是我最信任的鬼,在这么一个地方我身边就缺少这样的鬼。
我不露声色的轻声朝李哥说了我现在的状况,哪知这货大笑道“我擦咧,小陈,你特么的找生意怎么找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而且还是一个传销窝点,甚至是一个远古时代的传销点。我这两天还以为你去做什么大生意了,直到我在路上问了几个鬼后才知道你被人带来了这个鬼地方。妈的,这个地方连我这个鬼都不想待,干土之地,怪不得死了那么多人在这里都没有让这个地方有什么厉害的鬼出现。”
“”
我一阵无语,听到他话里有一个陌生的字眼,便问道“什么是干土之地?”
这货能来我很高兴,一来就调侃让我多多少少没脸面,不过他说的是事实,我这次确实是脑残,送上门让人抓来了这么一个地方,还是在轻信了鬼话的前提下。
“干土之地就是干燥的地方,这种地方以前经常暴露在烈日之下才会这样,这种地方向来阳气重而阴气低,属于干燥的点,所以这种地方向来适合做工厂,毕竟不易潮湿。当初这里开饲料厂也是因为这里够干燥的缘故,不过前几年泰安县的工厂都集中到了一个地方,这里散落的工厂最终也能被淘汰。”李哥随意的看着四周,对我没有任何隐瞒。
。:..
快穿之无限反套路 异界召唤之君临天下 酒神界 吾乃生性凉薄 恣意风流 大洋王权 摊牌了我就是收租大佬 龙婿传奇 装逼愤怒系统 武神领主系统 衍天志之不朽仙 三万菩提心 我在末世捡属性 邪枭皇 没错,我把魔君套路了 傲世女帝之捡漏日常 女儿谋 曜天之刃 陆无忧的助理日常 我的金手指像个智障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