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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忍不住:&ldo;陈经理,如果你再一直这样说下去的话,我只怕做到下班时间也做不好了。&rdo;
阿陈的脸瞬间充血,变成猪肝色。
我觉得快意,早就应该叫他住嘴的。
但是阿陈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他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齿地说:&ldo;顾锦盒,别以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势,三分颜色开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结新欢了,未必还肯罩你!&rdo;
这已经迹近污辱了,我忍无可忍,暴喝:&ldo;我不需要任何人罩!&rdo;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习惯了我的逆来顺受,大概没有料到兔子急了真会有咬人的时候,脸上纷纷露出吃惊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够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一切是这样的无聊,阿陈的见风使舵,同事的幸灾乐祸,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让我觉得再一分钟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的档案,一字一句地宣布:&ldo;我辞职。凡是沈曹势力范围,我绝不涉足。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rdo;
众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这样的任性,一生能有几次呢?
坐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时间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陈初出生的时辰,我扮个护士进去婴儿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这个人便从此消失。
忽然觉得这情形似曾相识‐‐岂非有点雷同美国大片《终结者》中的桥段?
我独自在电梯里&ldo;嘿嘿&rdo;冷笑起来。
但是一来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泪便垂下来。
沈曹另结新欢?难怪办公室里每个人见到我都是那么一副怪怪的表情。开始还以为是我多疑,然而连实习小女生们也满脸好奇,对着我不住打量并窃窃私语,原来在她们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黄花的旧爱。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沈曹,他并没有在我身边,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于无援之地。
我抚摸着时间大神的指针,犹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当然不是三十年前的医院婴儿科,想一想还可以,真要杀人害命我还没那胆子,况且阿陈那种人,并不能伤我那么深,也就自然不会让我恨得那么切‐‐我想见的,仍然是张爱玲。
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曾是一个声名狼藉却偏偏才俊风流的多情种子。他追求她,却又背叛她,终于使她写下了那封哀艳凄绝的断交信:
&ldo;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lso;小吉&rso;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rdo;
那封信,写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时的张爱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对了胡兰成的负心之后,却还是要忍辱负重,&ldo;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rdo;,才终于痛下决心写了这封绝交信。当时的她,是如何思虑清楚的呢?
信中的&ldo;小吉&rdo;,指的是时局动荡,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全城搜捕汉奸,胡兰成当时四处逃亡,十分狼狈。那时的张爱玲虽然实际上早已与胡兰成分开,却不愿意在这种时候绝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宁可受池鱼之灾被时人误会迁责,也要等到胡兰成安全后才致信正式离异。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政治上也许糊涂,然而在情义上,却不能不令人赞佩。
后来她去了美国,后来她再婚,后来她孤独地死在异乡。其间,一直拒绝再与胡兰成相见。她说她把他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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