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 霸下(第1页)

陆奇眼看众人把他捧得越来越高,生怕适得其反,引太鸿忌惮,对自己计划不利。

于是连连苦笑道:“你们这是要折煞我啊,帮主信任我,我才能放开手脚,全力施为。再说我能做到这些,多半是这孽龙剑的功劳,帮主义薄云天,将此剑让给了我,我才有了今天。”

众人听后,一个个竖起大拇指,这家伙心眼比他们加起来都多!情商也忒高了。

太鸿听后,心中的感动无以复加,他觉得自己上辈子已经是拯救了世界,才让他遇到这么一位好兄弟!

他原本确实有点不舒服,心中也对大方真人有些忌惮,但这一番话听后,一切想法皆无。

他现在就是在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才能把这尊大神给牢牢地绑在自己的战车上,之前想着把他血脉搞到SSS级,现在想来,格局小了……

这点东西,别人也能给,他必须给点别人给不了的!

一个想法逐渐生成,太鸿面带微笑:“我宣布,从今天起,大方真人就是我妖神殿的军师,拥有战时的指挥权!”

众人皆惊,感觉这军师给的是不是太草率了?毕竟大方真人才来了一天,跟脚还没摸清。另外指挥大战和指挥这种BOSS战,好像不是一回事吧?他真的能胜任吗?

陆奇也有些懵逼,他一开始只是想打入敌人内部,捞点好处就走。后来看好处挺多,想着长期潜伏。现在忽然成了人家的军师,这特么下一步是不是先帝崩殂,白帝托孤呀?

陆奇只觉头大,连连拒绝道:“不行不行不行,帮主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不可草率。”

太鸿坚定的一摆手:“我太鸿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此诀绝非草率之举,乃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我相信我的眼光,也相信大方兄的能力,此事无需多说,咱们继续吧。”

陆奇见他如此坚定,暗道你丫的这还不叫草率?敌人都打入最高领导层了,还特么用人不疑呢!

陆奇无奈的点点头,众人却把目光都投向他,他疑惑的四下看了看,不知道大家为什么看他。

太鸿提醒道:“大方兄,你现在就是咱们小队总指挥了,我们全听你指挥。”

“呃……”

陆奇暗道,要真是都听我指挥,全都原地删号,我好赶去秦潇哪儿再潜伏一波。

“大家这么信任我,我也深感压力巨大,只能尽力而为,若是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各位直言不讳,我都虚心接受。那么我先看看附近都有什么龙墓,然后再做决定。”

太鸿让出指挥权,陆奇正好办自己的事,他神识铺开,研究着这些龙墓。

龙的领地意识很强,死后也是如此,每一个龙魂都独占着一大片土地,所以很分散。

陆奇的三十多万米的神识铺开,也就是一个半径十五万米的圆,以他现在的位置为中心,能发现五圈龙墓,共计一百多个龙墓。

他在第三圈发现了一个霸下的龙墓,而且还是金仙境的霸下,意味着正是他所需要的SS级霸下血脉。

不过想要前往霸下的龙墓,至少需要穿过两个龙墓,一条天仙境白龙,一条金仙境红龙。

“走,跟着我。”

天赐神机  将门嫡娇  我真没想过妻子是女帝啊  诛天破界  觉醒吧!纹星师大人  养兽十万亿,我的神宠踏碎诸天了  福宝三岁半,她被八个舅舅团宠了  崇祯的网购系统  暗黑破坏神之天启  网游之最强团长  了不起的宗门模拟器  全身而退  埋葬大清  荒野大镖客之黎明  修仙最重要的当然是安全了  嫡女毒妃  傅总,夫人又闹离婚了  冥界大佬黑化了  我是末世蛮王  我家猫咪嫌我太菜,带我打穿惊悚游戏!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