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连忙从后面赶来的沙通天见到这一幕心中大惊,等他将侯通海从地上扶起来时发现他已经死亡,更是瞬间疯狂。
虽然他号称鬼门龙王,一生杀人如麻心如铁石,但对于自己这个师弟还是有着比较深厚的感情的。
可现在,他的师弟就在眼前被别人一掌击毙,这然他如何能淡定。
先不从感情上说,单单从面子上说,他就不能放下这件事。
必须报仇,不然他沙通天以后就别想继续在江湖上混了。
于情于理都必须报仇,所以本来还忌惮赵羽的沙通天不再留手,开始全力向着王处一出手。
沙通天本就和王处一差不多的实力水平,再加上旁边的彭连虎帮衬,王处一瞬间落入下风。
几招过去他的拂尘就直接被打断,身上的道袍也被劲风扫过,开始撕裂,变得凌乱不堪。
要是继续下去的话,就不是这些身外之物受损了,而是他这个人直接受伤。
没有办法的他只能暂时撤退,一是抱着打不过就跑的想法,二是想着能遇到赵羽寻求帮助。
然后,就出现了眼前的这一幕。
此时沙通天将手中铁桨挥舞得虎虎生风,空气在铁桨的绞动下开始旋转聚合,发出阵阵呼啸声,将两人的头发衣衫卷动。
沙通天的实力很强,在原著中之所以看起来好像很弱,只是因为郭靖开了主角光环。
此刻的战斗便能很好将他的实力展现出来,一把沉重的铁桨在他手中轻巧如同木棍,随意就能挥动起来。
虽然没有什么精妙绝伦的招式,但一开一合之间自有套路,大气磅礴。
哪怕他双眼通红,心中愤怒不已,依旧进退有度,将没有武器在身的王处一逼得不断后退。
黑不溜秋的铁桨势大力沉,卷起的阵阵劲风将地上的沙石卷动吹起。
随着两人不断交战,他们经过的地方,地面都开始出现道道狰狞的裂痕,就像被杂乱犁过的田地一般。
虽然只是低武世界的一流高手,但此刻沙通天展现出来的破坏力却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类的范畴。
如同将传说中被人们不断夸大的场景再现于世间,而且丝毫不打折扣,真实无疑。
铁桨不断挥舞之间发出巨大的呼啸声,惊人的破坏力清晰可见。
就是一块数百斤的坚硬岩石出现在他面前,也能被一桨拍成几大块而毫无悬念。
这就是幻想世界中内力的强大破坏力。
虽然没有玄幻仙侠世界中动辄江河逆流,山崩地裂来得夸张,但近距离观看之下,却能给人带来极大的震撼。
举手投足之间巨大的劲道迸发,以人类之躯展现出荒野凶兽一般的力量,这是一种狂野的美感,也是死亡的序曲。
虽然赵羽早就已经获得了比沙通天更加强大的力量,但他从来没有用这样狂暴的方式展现出来。
因为他掌握的武功不是轻灵飘逸的绝世轻功,就是潇洒简练的犀利指法。
就算稍微蛮一点的,主要功能还是被动挨打的金刚不坏神功,虽然也可以用以攻击,但效果不强就算了,还没有灵犀一指来得实用。
毕竟没有配套招式,他只能靠着蛮力攻击,而且内力消耗还很大。
所以他根本没有机会像沙通天这样挥舞着手中沉重武器,然后像一头失控的犀牛一般疯狂的横冲直撞。
虽然这样的方式对于力量的运用很是粗糙,但不得不说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更容易让人感到震撼。
黄蓉这些从小就见识过武功内力这样的存在,觉得人类拥有强大破坏力是正常的,所以不会觉得沙通天有多厉害。
我的妹妹都是大明星 青天有鉴 凤魂骨 拒婚新娘:闷骚总裁强势爱 我在末世有个庄园 花田空间:农门长姐俏当家 农家俏寡妇 夏暮渐暖 千金娇袭:大人请接招 三国隐侯 我是一名魂修 冷魅傅少:勿惹狂枭帅妻 封圣录 亿万首席乖乖就擒 战国纵横道 我可是神医啊 绝色女皇的贴身武帝 无限恐怖之追逐 进阶我靠吃魔晶 叶小梵异世修神记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