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后面那一片遁光纷纷压下,能够追上孽龙剑的玩家,全是超一流的高手,其中最显眼的莫过于一座金色的龙辇。
龙辇长三十六米,宽二十八米,通体由一整块灵玉雕琢而成,辇身有密密麻麻的鎏金纹饰,辇上是一个足以遮住半个龙辇的金丝云缎织就的华盖,华盖之上有一只引颈向天的三足金乌的金色雕像。
拉着龙辇奔走于一片白云之上的并非是金龙,而是三匹身形壮硕,龙头马身的龙马。
在龙辇正中,坐着一位男子,男子名叫太鸿,侧躺在一位宫装美女的腿上,美女拿着一柄羽扇轻轻为他扇风。
在太鸿左右,还有两位侍女,一位托着一壶茶水,另一位托着一盘鲜果。
龙辇的左右两旁,还有四位骑着龙马、麒麟、白狼、雪豹的力士,他们正是太鸿手下的四大金刚。
望着如此大排场的太鸿,已经化作通臂猿猴,改名为‘大方真人’的陆奇心中轻笑。
‘这家伙恐怕从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觊觎天帝之位了,毕竟由奢入俭难啊。’
太鸿一直望着那只孽龙,同时也看到了下面那个看起来有些驼背,毛头毛脸毛手的道士,他心里觉得稀奇,不由多看了几眼。
随着龙辇悬于太沧江上空,后面的一大片遁光也四面散开,显化出一个个玩家的身影。
他们都是为了这孽龙剑而来,每一个实力水平都不低,最低的也有超一流的高手水平。
这群人早就将神识锁定在孽龙身上,能透过江水,看到下面那个在江底游动的孽龙轮廓。
不得不说,三个月前青帝在圣庭的那一战,给了无数高手很多的启发。
他们几乎是一帧一帧的研究青帝的战斗视频,研究他对神识的用法,研究他所说的气息内敛……
因此,现在的玩家普遍实力要强于前世,高手们更不必说。
陆奇将神识也探入了江中,不过他的注意力放在了江底,他很好奇这孽龙剑为何要来这里,这里一定是有吸引它的什么东西才对。
前世太鸿喜提大宝剑,太过高兴,把这一点给忽视了,等后来想起什么,再回来找时,却什么都没发现。
他其实很怀疑自己走后,有人又潜了下去,取走了能让孽龙剑不远万里也要赶来的宝物。
陆奇的神识在江底探寻,并未发现任何东西,不过可以看孽龙的举动,似乎是想钻入江底的泥土之中。
‘难道宝物在江底更深处?’
陆奇将神识继续往深处探去,神识下探了七百多米时,出现了一个密洞,洞中赫然是一颗还在跳动的黑龙心脏。
望着这颗心脏,陆奇心中生出一股荒唐的感觉。
‘难道这是孽龙生前的心脏?是谁把它的心脏藏在了这里?它取走心脏又是想做什么?该不会是想复活吧?’
陆奇满脑子的疑惑得不到解答,此时孽龙似乎也感受到了自己心脏,不过它没有继续往下探,因为后面跟了一群讨厌的虫子,若不能将这些小虫子全部击杀,它可不敢贸然下去。
孽龙回过头,缓缓将脑袋探出水面,冲着这些讨厌的虫子咆哮起来。
它本以为这群虫子会吓得抱头鼠窜,没想到它们竟然一拥而上,朝它打来了各种攻击。
这下孽龙可就怒了,它直接冲出太沧江,周身鳞片立起,一枚枚压在鳞片下面的剑胚飞出,化作上万道剑光朝着周围人群刺去。
它本身则化作一道百丈剑芒,朝着给它感觉最危险的龙辇刺去。
陆奇面对来袭的百余道剑光,抬手招出一柄仙剑,此剑名为混元,脚下的那柄名叫青虹,都是一品的仙剑。
觉醒吧!纹星师大人 傅总,夫人又闹离婚了 我家猫咪嫌我太菜,带我打穿惊悚游戏! 了不起的宗门模拟器 我是末世蛮王 埋葬大清 我真没想过妻子是女帝啊 全身而退 荒野大镖客之黎明 诛天破界 福宝三岁半,她被八个舅舅团宠了 嫡女毒妃 网游之最强团长 冥界大佬黑化了 修仙最重要的当然是安全了 崇祯的网购系统 天赐神机 将门嫡娇 暗黑破坏神之天启 养兽十万亿,我的神宠踏碎诸天了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