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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玉熙主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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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惇走过去,发现屋子东边的墙壁旁边,是一张胡桃木大书桌,桌上文房四宝俱全,而且器形精美,一看就不是凡品。桌上端端正正放着两本书,正是《白蛇传》和《杜十娘》新出的蓝皮话本。

陈惇有些恍然:“原来如此……我说我的大名怎么被锦衣卫大都督知道了呢,原来他早就查出,我就是写了这两部话本的梦龙公子。”

陈惇抓起《白蛇传》一翻,又不由得惊讶万分:“这不是刊印的,这是我手写的原版!”

外头的封皮迷惑了他,而里面竟然是他交给孙世贵的手写版,因为全部小说共计五万字,陈惇写的时候是一气呵成,所以字体未免有些潦草了,陈惇记得很清楚,在写道“料为上界三清客,多是蓬莱物外人”这一句的时候笔头停顿了一下,留下了一片指甲盖大小的墨痕,果然清晰可见。

不过,书中竟然还多了一些不属于他的批注,而且是红笔所写,圈点甚多。

比如在白娘子盗仙草之一节里,红笔就批注道:“事真而情不赝,事赝而情亦真”,说事情虽然假,但是感情却是真。又比如在结尾处,红笔就写到,“尚理或病于艰深,修词或伤于藻绘,皆不足以触里耳,而振恒心”。

陈惇一下子对这个擅自在他手稿上批注的人刮目相看。

这一句话说的很有共鸣,这人说,如果一篇小说讲道理讲得过于艰难深奥,修辞上过多追求文藻华丽,那么就没有办法触动平民百姓,没有办法得到他们的喜爱。也就是说,这个人认为,《白蛇传》这部作品,做到了把道理深入浅出地讲出来,在文辞上又通俗易懂,情感真挚,使得闾里小民都能真正喜爱和欣赏。

陈惇的话本和徐渭的戏文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通俗,后者高雅;前者简洁明快,以情动人;后者繁琐靡丽,追求词句。话本受到了普通民众的喜欢,而戏文则成了大户人家的必听之曲。这是两种不同体裁的要求,但要陈惇去写《白蛇传》的戏文,他怕也写不好。

若是交给小民去选择,他们一定会认为话本比戏文好;而若是交给文人墨客评判,他们一定更喜爱徐渭的演绎。可是这个作批注的人,他却认为陈惇的话本,似乎更胜一筹——陈惇摩挲着书角,他眼神微微一凝。

他从书页上嗅到了轻微的龙涎香的味道。

一般人,用得起这种寸金的香料吗?

既然不是一般人,又有办法从孙世贵那里拿到了他的手写版,这个人不说是出自王公贵胄,也算是世家大族了。他是知道孙世贵的,孙世贵对自己的这两版手书喜爱异常,曾经对他说过,把这原稿宝藏起来了,就是有人出价万金,也不会给。

但现在孙世贵不但给了,这个人看之后,还原封不动地送还到陈惇的手上。

按理来说,陈惇最先想到,也最应该怀疑的就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了,然而陈惇下意识觉得不是他。

等朱九走过来,陈惇就问道:“是谁在我的稿子上作的批注?”

“这不是很显而易见的么?”朱九看了一眼话本,呵呵一笑。

陈惇随之一笑:“想不到你家都督既有闲情,又有雅致,不过我听闻陆大人虎背熊腰,孔武有力,这一手瘦金体字,反而透出一股仙风道骨来,完全与传言不符啊。”

朱九闻言,竟不由得一震。

“仙风道骨?”他小心谨慎地打量陈惇:“你还看出什么?”

“倒没有什么,”陈惇指着几处道:“不过你看他画圈圈,每个圈圈都几乎一模一样,一般人可画不出来,说明他经常这么画,只能说他经常阅卷,挑错别字吧。”

看朱九一闪而过的震惊,陈惇心中已然有数,却又呵呵一笑:“可见你家都督是经常用朱笔圈点死囚,都画出心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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