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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的人们不吃猪头、猪蹄、猪大肠、猪肚等,也没有卤肉一说。这个发现让郝亮感到十分惊讶,也让他发现了巨大的商机。
郝亮依然很怀念那个世界的大学时代,同学们都很纯真,口袋里也都很拮据,每当周末时,宿舍经常会聚餐,猪头肉,肘子肉,猪耳朵等切好了做个拼盘,再打上两斤散酒,每个周末都在晕晕乎乎中度过。
郝亮不禁舔了舔嘴唇,“好久没喝酒了呢,猪耳朵不下酒有点浪费。”
“孟忠,这附近哪里有酒卖?”
“不远处就有一家,东家想喝的话我去买。”
“那帮忙跑一趟,买半斤,捎带十个酒杯。”
“半斤?酒通常都是一坛一坛的卖,有大坛的,有小坛的。”
“额,那就先买一小坛尝一尝。”
“好嘞,我这就去。”
郝亮看着锅里咕嘟冒泡的肉,不禁摇摇头,“这么美味的东西,这里的人居然不吃!真是一种莫大的损失和遗憾。今天我就制作一道极为美味的卤肉,希望通过这道菜的诱惑,让大家重新认识猪头,猪蹄和猪大肠,猪肚的价值。”
至于猪尾巴,郝亮还记得小时候妈妈给他买了一个熟的,说吃了不流口水。现在来看这个说法还是不太真实,毕竟每次看到二喜那娇躯的时候,郝亮总是口水横流。
香味逐渐弥漫到街道,街坊邻居不由自主的耸着鼻子,使劲的吸着肉的香气。
“这是谁家做的肉,香气扑鼻,我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是啊,闻着香味,我做生意都没心思了。”
“肉香从孟忠的饼店飘出来的,应该是他们正在做肉吧。”
“等会我去瞅瞅去,平常他们也做,咋没有这么勾引我的胃,偏偏今天的馋虫就受不了了。”
不多时,孟忠提着一坛酒回到店里,手中还拿着三个小碗。
“我让你买的酒杯,你买了十个碗?”
“这个就是喝酒用的,大家都用这个喝啊?”
孟忠有点奇怪,感觉这东家跟个土鳖一样,酒都没喝过。可咋又能想出肉夹馍这么新奇的东西,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哦,既然这样那就用这个喝吧。”
郝亮用铁钳捞出猪头,用刀将耳朵切了下来,并切成细丝,放在一个盘子里。趁热用手将猪头上的肉从骨头上剥下来放在一个较大的盆中。并特意将猪嘴,猪舌头分开放置。
一阵操作后,郝亮将一个由大肠段,肚丝,耳朵丝,头肉片的拼盘端到了店里面的桌子上。又将猪舌头,猪嘴切片切条,全部给了二喜。
“这可是好东西,我不给别人,转给你留得。”
“我不吃,看着都觉得恶心。”
“真是没口福,你看,很嫩的。”
郝亮用手捏了几片放入口中,吧唧吧唧着嘴,看着就特别香。
孟忠,叫上街坊邻居,来这喝酒。
不一会过来四个人,“郝掌柜,你这肉是啥肉啊,我早就馋的不行了。”
“尝一尝就知道了”,郝亮没告诉他,只是让他品尝一下。
邻居毫不犹豫的夹起两片肚丝放入口中,感觉没尝出来是啥肉,又夹了一片大肠,又想夹一片尝尝又觉得不好意思。
“好吃是好吃,就是没尝出来是啥肉。”
“好吃,这个会好吃?”
孟忠终于忍不住了,夹了两片肚丝放入嘴中。
“嗯,确实挺好吃,还有点脆脆的感觉。”
一旁的人看着,也不好上前尝,只有一个劲的流口水。
“都坐下吃吧,把酒满上。”
孟忠匆匆给大家倒酒,可一回头,“你们给我留点啊,才吃了一口就没了,掌柜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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