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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五卷)(..)”!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人,”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是你父亲?”波隆问。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检视着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原住民。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冈恩之子冈梭尔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父亲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人会怎么说,事实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有罢。“我最好自个儿下去。”他提议。
“对泰温之子提利昂来说最好。”月人部的首领乌尔夫说。
夏嘎睁大眼睛瞪着他,露出骇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欢。夏嘎要和小男人一起去,如果小男人说谎,夏嘎就会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气无力地说,“夏嘎,我以兰尼斯特家之名起誓,我会回来的。”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齐拉是个矮小强悍的女人,胸部平坦得和男孩子一样,却一点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长以前欺骗过山上部落。”
“齐拉,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呢。不过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鸦部,乌尔夫代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们几个也一起来。”被他点名的原住民满怀戒心地彼此看看。“其余的留在这里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时候,拜托千万不要自相残杀。”
他两腿一夹马肚,向前快跑,逼他们要么立刻跟上,要么被抛在后面。其实他们有没有跟上对他来说都没差,怕只怕他们坐下来“讨论”个三天三夜。这是原住民最麻烦的地方,他们有种古怪的观念,认为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甚至连女人也有开口的权利,所以不论事情大小,他们一律争吵不休。难怪几百年来,除了偶尔实施小规模的突袭,他们无法真正威胁到艾林谷。提利昂有意改变这个局面。
波隆和他并肩而行,身后——咕哝了几声以后——五个原住民骑着营养不良的矮种马跟了上来。每匹马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小得可怜,走在颠簸山路上活像是山羊。
两个石鸦部的人走在一块,齐拉跟乌尔夫靠得很近,因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间的关系向来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则独自前行。明月山脉里的每一个部落都害怕灼人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吃(这是其他几部说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听出,灼人部中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己的一边乳头、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只耳朵。提魅的灼人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红手”,约略等于战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国王烧掉的是什么。”提利昂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波隆这么说。佣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胯下……不过就连波隆,在提魅身边讲话也特别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队伍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瞭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一只乌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裸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卡。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十字弓兵。提利昂要同伴们停在射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公爵的儿子,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们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河间地区,眼前就是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提利昂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的味道;显然这里最近曾发生过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成的防御工事,由长矛兵和弓箭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百座营火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砺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在风中,旗杆深深插进泥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士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肩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独角兽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提利昂勒马问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惊讶地说,“大人,我们都以为您遭遇不测了,不然也……”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原住民。“您的这些……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十字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折服于兰尼斯特家的势力,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猩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喝些水,刷刷它的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不过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昂认出了侍卫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父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颌。他的眼睛淡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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