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9章谁去送礼
去之前,徐然和薛清心已经有所准备,肯定跟郑方有关。
到了薛家,没想到,王喜莲竟然提起风不平的寿诞宴。
“风不平是什么人,不用我多说,你们也清楚,龙门龙主的寿宴,如果薛家能够被邀请,那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手段,哪怕是花钱买,也要想办法弄到邀请函,这对我们薛家,至关重要。”
老太太说完,薛家一干人等,鸦雀无声。
开什么玩笑,风家是什么家族,那可是龙海的一流世家,不,应该是超一流。
风不平的寿宴,真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整个龙海,只有一流世家有参加的资格,薛家算哪根葱。
老太太这不是异想天开吗?
薛家的确与之前有些不同,但这不代表就能入得了风家的法眼。
薛波第一个摇头,“妈,我可不去,前两年,我拎着礼物,腆着脸上门,在外面活活站了半天,天都快黑了,人家才出来说,两家素来没有来往,就不收咱们的礼,玛德,不收他早不说。”
薛涛脸上也有一丝忌惮,“我我也不想去。”
王喜莲听到众人议论声中似乎有些怨言,冷声道:“你们以为,我只是为了自己风光吗?”
“才过了几天,你们就忘了,我们薛家现在缺钱,周铭找来郑方,本来谈的好好”
余下的话,她并没有说出口,只是不自觉朝薛清心这边扫了一眼。
薛清心的心突然揪起来,一想到那天,她还是心有余悸。
徐然轻轻握着她的手,薛清心才稍稍缓和。
王喜莲没有继续再提,话锋一转,语气有些无奈,“眼下的困难还在,总要想办法解决,想让人投资,必须要让人知道咱们,如果能参加风不平的寿宴,无疑是最好的亮相。”
“咱们薛氏地产虽然是刚刚成立,好歹也拿到了大千公司的合同,谁都知道,大千公司是风家的产业之一,不管怎么说,我们也算跟风家扯上一些关系,总不至于被人拒之门外吧,我已经让人备好厚礼,风家门槛就算再高,也至于把送礼的人赶出来吧,这件事,谁愿意去做?”
王喜莲想的倒简单,先混个脸熟,风家发请帖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多发一张,不过是加几个位置的事情,对薛家却是意义非凡。
薛家众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愿意去。
这件事,大概率要丢脸,傻子才愿意干。
王喜莲见没人开口,顿时拉下脸。
“关键时候,一个有用的人都没有,薛芮周铭,就由你俩代表薛家,前去送礼!”
周铭一哆嗦,他在心里暗暗抱怨,这个时候,倒是第一个想起我来。
“奶奶,我才不去,我手上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
薛芮毫不客气,直接拒绝。
风家的大门岂是那么好进的?
薛芮早就有所耳闻,每年一到这几天,送礼的人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快要把风家的门槛踏平了。
像薛家这样,根本不在邀请之列的小家族,更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想要进去送礼,最后惹急了保安,直接放狗,还差点闹出人命呢。
薛芮可不想被人如此羞辱,说什么也不去。
周铭毕竟是外人,也不敢用这种口气,跟老太太讲话。
“奶奶,我不是不能去,不过,这件事情,我觉得有人比我们更合适。”
薛家不少人脸上都露出冷笑,周明口中更合适的人,不用问,肯定是薛清心。
“大千公司的项目,是清心从头跟到尾的,至少,跟张辉的关系,薛家没人比得过她吧,她去成功率更高。”
“还有,无论于公于私,都应该她来做这件事,毕竟,郑少的事情,她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嫡女不善 重生成为一片天 我代则天十八载 东缘西份 不负长生不负卿 数学系魔王 再为冉氏女 是你先动心 锦妃 别烦我,我超凶 啤酒加枸杞 以妻为贵 萌主夫人是吃货 琴剑烟雨清平梦 顾北向南 暮城雪之谋倾天下 [快穿]爱情消消乐 穿越之江山美男志 欢愉 生存竞技场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