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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宝莲灯一(第1页)

“这洪荒北部的血腥气好重啊!”站立于虚空的神逆略微皱眉,以神逆强大的神识,比一般修士更能感受到北部的煞气浓重,血雾弥漫。

在神逆眼中,这北部的大地已经微微蒙上了一层血色,丝丝黑色的煞气缠绕在每一位修士元神之上。

“洪荒中征战最频繁的就是北部了,据梼杌派出的间谍所言,多数北部生灵第一次作战,就是最后一次!”饕餮感叹不已,这洪荒乱世突如其来,化形出世的金仙修士来不及修炼就加入战争,化为战争绞肉机的亡魂。

“战争,会加速洪荒修士的成长!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也有大机缘!”神逆倒是看的开。

对于修为已达混元金仙初期巅峰的神逆来说,道才是最重要的,以兽皇身份一统洪荒是成就大道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不想当狗,就必须变强。当然,要想变强,首先是要在这个大争之世活下去!

神逆发现前方六百万公里之外有一处战场,两方修士正在交战。交战双方明显是生死仇敌,完全不留手。

“顺路,过去看看!”突破混元金仙后神逆明显感到修炼速度慢了下来,不过神逆也不急。

在神逆的猜测中,一统洪荒后会以皇之大道证得混元大罗金仙!修炼杀戮法则则需要不断杀戮,随着凶兽一族争霸洪荒,杀戮必不可少,所以神逆不担心杀戮大道的修炼。至于空间法则,修炼比较苛刻,机缘不至,神逆着急也没用。

如此一来,神逆反倒有了更多的闲情逸致,如今看着下方战事正酣,神逆与饕餮打赌!

是身穿紫色战袍的修士们获胜还是身穿黑色劲装的修士们获胜?

“这里是聚魂殿的地盘?”神逆看了一会看出了门道,那身穿紫色战袍的一方修士训练有素,有的使用勾魂秘法将敌人灵魂拘出,吸入腹中,气息随之暴涨!有的使用“移心换魂”,直接将敌人灵魂换成自己的灵魂,操控着敌人身躯发动攻击!

“那么另一方便是兄弟会的修士喽!”饕餮语气欣然,因为战场上兄弟会占据上风。

饕餮正是赌兄弟会一方的修士最后获胜!

“这兄弟会的修士一个个悍不畏死,即使是灵魂被勾走,也没有后退一步,前仆后继地发起冲锋!近身肉搏,聚魂殿的修士稍逊一筹啊!”饕餮解说着战场上的形式,笑眯眯的模样合不拢的大嘴着实欢喜。

“战场上的士气确实很重要,但洪荒中最不缺的就是不拍死的修士!真正决定战争胜负的还是高端战力。”

神逆悠悠地说道,兄弟会修士的意志强大,一时间压着聚魂殿修士打,可是这场战斗规模不小,聚魂殿修士如此训练有素,还能使用灵魂秘术,神逆不相信聚魂殿大能会放弃这部分修士。

果然不出神逆所料,不一会儿,一位红发青年在一众修士众星拱月的护卫下强势入场,横扫兄弟会修士。

那红发青年随手打出数道红光,将朝他扑过来的兄弟会修士打飞,随着红发青年每一次脚步轻移,就会带走数条兄弟会修士的性命。

有了这股生力军的出现,聚魂殿反败为胜,兄弟会溃败而逃。聚魂殿修士不依不饶,追了上去。

战斗结束,神逆笑着看向饕餮,饕餮撇撇嘴,翻手掷出一件上品先天灵宝。

神逆乐呵呵地接过,一件上品先天灵宝对他而言,算不了什么,可是神逆就是喜欢看饕餮忍痛割爱的样子!

“敢问兽皇,您是怎么知晓聚魂殿会有大罗金仙级修士出现的?”交战双方大多以太乙金仙修士为主,那红发青年能够轻描淡写的将一众太乙级修士杀死,很显然修为已达大罗。

没待神逆回答,前方突然一道青光直冲云霄

“先天灵宝出世!这等威势,必然是极品先天灵宝!”饕餮一见灵宝就如同见了的恶狼一样,浑身蓝光闪烁,吞噬功法就要运转起来。

“哈,这就是原因!”

从士兵突击开始的特种生活  错过甜蜜:总裁的一世爱妻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满目山河行  每人觉醒一个超能力  我有一只外星猫  鹤梳翎  燕清羽  谁掉的技能书  我的日常系进化游戏  我能吃出超能力  我不是贾贵  穿越成了五行山下的孙悟空  故往兮  我活在你身体里  看书就能掉装备  我在洪荒有颗混沌珠  复仇从扶弟魔开始  网游之遗失的文明  重生利物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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