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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车库。少了两台车。”
“.........”
沈常西深吸气,“我和他来飙车了。他想知道关于你的事。”
电话里的人呼吸急促一拍。
“他有夜盲症!”
等沈常乐赶到的时候,路听野仍旧维持着额头撞上方向盘的姿势。
说实话,他有那么一丝丝后怕。不是怕自己死掉,是怕就这么死了,就再也看不见沈常乐了。
如果他死了,沈常乐会为他伤心吗?会哭吗?会念他的好吗?还是转背就去找了新的小男友,仍旧是风光正盛珠光宝气的豪门大小姐,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想起他一回?
希望她是真没良心吧,没良心一点,就算他走了,她也能高高兴兴,风风光光一辈子。
嗯,希望她就是个无情无义的大小姐,是个自私--
车门被暴力扯开,路听野的思绪戛然而止,他下意识抬头去看,对上一双漂亮却盛怒的眸子。
沈常乐看见路听野额头上全是血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吓怕了,是真的吓到背脊冒出了冷汗,她什么也没想,抬手就给了路听野一巴掌。
“路听野,你是不是疯了!”
寂静的山顶,因为这一巴掌而陷入了更深的寂静。
沈常乐揪住路听野的衣领,“你有夜盲症,你大晚上和人飙车你是不是想死?你想死你去死,你死远点!你别死在我家附近!”
情绪过于激动,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往下掉,像夏日粗暴的雨水,冲刷着一切。
路听野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办,她的眼泪向来是最有力的武器,这是第二次看见她哭。
第一次是在婚纱店,她穿着要嫁给别人的婚纱,而他痛不欲生,非要让她和他一样的痛,他报复她,羞辱她,直到她哭了,他才知道,他一点也不想这样。
“别哭....乖乖....我没事。”路听野抬手去擦她的眼泪。
沈常乐打掉他的手,狠狠抹了一把眼泪,满手都是温热咸湿的泪水,“你不就是想知道我为什么和傅家订婚吗?好啊,我告诉你!”
“因为我爸遇到了地震,失联了整整四天!集团里有人趁机抢董事长的位置!而我!我不得不用婚姻当作筹码和傅砚泽交换!我不得不和你分手!我不得不抛弃你!你现在知道了。”
沈常乐忽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颓然的报复,“现在轮到你也要痛苦一次了,你满意了吗?路听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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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卤蛋:大人们吵架归吵架,不要割我蛋!!!
第49章摇尾乞怜
山顶气温低,风也凉。
困在他心里的答案就这样以一种过于直白的姿态,劈头盖脸而来。
路听野张了张嘴,只觉得语言过于苍白,就像女孩此刻过于苍白的皮肤。
沈常乐的皮肤很白,并非是健康朝气的白,而是一种不沾血色的,羸弱的白。褪去精致艳丽妆容后的她,干净柔软得令人心疼,和众人眼里明艳骄矜的姿态大相径庭。
尤其是她的眼睛,没有上挑的眼线,没有卷翘的睫毛,很素,很淡,也不再傲慢,眼白爬上几缕血丝,眼神因着夜色而显得几分黯淡,头发凌乱地簇拥着小脸,像一朵被人折断的花。
路听野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
他都做了什么?他现在知道了,有高兴吗?有轻松吗?没有。一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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