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古不列颠王国的魔法师资质评估,代表着魔法师的元素融合度,相当于一类魔法的完美使用程度。七八中文更新最快^
蓝雨星率先使用的是火系魔法,被奥斯雷姆误认为火系魔法师,火元素资质评估为“特高阶”。
特高阶,为古老王国魔法体系的最强资质,下面是高阶,奥斯雷姆就是这个资质。
同时,据奥斯雷姆介绍,蓝雨星是他迄今为止遇见的最强火系资质魔法师。
而亚瑟王的魔法师梅林,被誉为古不列颠最强传奇魔法师的他,对于火系魔法的资质,也仅仅为高阶罢了。
当然这里不代表梅林不强。
至于其他元素的评估,奥斯雷姆在看到时,是直接瘫倒在地面大喊的,他大惊失色道:“噢艹...!居然是特高阶!完美融嵌的资质!”
对于奥斯雷姆的震惊,他努力恳求自己回去面见梅林,成为古不列颠王国的下一任首脑魔法师,这个要求让蓝雨星扯了扯脸。
好诱惑的要求啊!
不过没想到,对于现在拥有一阶「元素亲和」的蓝雨来说,在古不列颠居然是特高阶的资质。
但是,奥斯雷姆竟然没有感知出那一点,就是相比于其他元素,要略高一筹的「寒冰Ⅱ」元素。
在释放寒冰突刺时,蓝雨星明显感觉掌控力、随心意,都要比其他Ⅰ阶的元素之力,至少强上半倍左右!
奥斯雷姆感知不出这个“寒冰Ⅱ”的较强性,让蓝雨星有些意外吧。
或许是只有自己可以感知到,或许是奥斯雷姆他们那边的魔法资质评估到达了瓶颈吧?
......
时光匆匆,两天时间过去。
在早晨时刻,蓝雨星自然起床,便听到了外边忙碌的声音。
今天是荣耀骑士团要继续踏上征途的一天,蓝雨星他也要继续着自己的路程了。
至于安托·鲁列尔骑士、奥斯雷姆法师,他们那三番两次的邀请,蓝雨星直接拒绝。
因为要去古不列颠王国,当王国下一任魔法师继承人,位居第二人。
这个要求十分诱惑!
蓝雨星考虑半分钟左右,直接给予XX的选择,可算了吧。
毕竟哪儿人生地不熟,虽然是继承人,但又没漂亮的小姐姐陪伴,全是一群糟老头子,还要外加一群强壮大汉。
简直是人间地狱!
想想蓝雨星就直哆嗦。
同时,蓝雨星现在的任务,要继续翻越山的另一边,前往遥远村子之旅。
简单收拾一番自己的行装,露头看了看外边的白银骑士们。
此刻,骑士们正分为两个部分,一边是收拾行李,一边是忙活早饭。
想必在早餐过后的一段时间内,荣耀骑士团的全体成员们,便要继续向蓝雨星道告别了。
现在,这一顿早餐,蓝雨星估计着,可能是荣耀骑士团专门做给自己的吧。
因为闻着气味,有着肉香,平时多少干粮,外加外边平原上搞得不知名蔬菜,这算是最后一顿散伙大餐吧。
气血不朽 惟道惟极 抱好三观拆拆拆(快穿) 重生之怨偶佳成 [综英美]身为异形的我养大的崽最后都成了超级英雄 女皇成长日记(穿书) 每天都会被自己帅醒 重生之精彩人生 替她 恋人是仙我为魔 谁是幸存者 太师 我给妖怪开诊所 空明境 最似阳光照流年 剑仙归来 诗仙剑序 本宫没空,忙着篡位 我追吸血鬼大佬的日常 来啊~造作啊~[娱乐圈]
作者奶骑千万的经典小说徒弟都是大魔头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初到玄幻,废柴模板,唯有收徒108个,授传108条大道传承才可逆天改命。但夜北大寿耗尽,也没有盼到这一天。就在他死后三百年。所有徒弟,传承修成。他逆天改命,重归玄幻。却发现此刻的玄幻大陆。已经被徒弟们占领了。大徒弟至尊魔教,号令天下万千魔众。二徒弟刀圣神域,组建十三番队来袭。三徒弟巅峰武神,一举之力横推天域。夜北你们把逼都装完了,那我呢。所有徒弟瞬间跪下弟子不敢,天大,地大,师尊最大!!...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
傅临溪这个人霸道,腹黑,在哪儿都是张扬跋扈。可只有由夏知道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傅先生。第一次分手后,傅临溪说她没你好。由夏翻一白眼。第二次分手后,傅临溪说你比她好。由夏给了他一脚。傅临溪终于知道委婉表白是没用的,要主动出击我喜欢你,我想和你由夏白他一眼再踹一脚,笑傅先生,从第一次见面,你想什么我都知道。...
1999年,灵气复苏,生灵异变,妖怪丛生2018年,一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叶擎宇。你是我未来的老婆?叶擎宇一脸的不信那我未来岂不是很有钱,很有势,很有地位?未来的你风流倜傥富可敌国打败天下无敌手,世人称之为齐天大圣!哇,真的吗?那我未来岂不是个万人迷?不是未来的你超凶的!!!叶擎宇???PS已有完本长篇长生难...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月下折枝的经典小说豪门替嫁我成了陆少的小心肝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豪门替嫁我成了陆少的小心肝一场替嫁本以为余生尽毁,却没想到被人宠上了天!...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