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还是借位吧(第2页)

“这是你们俩的第一场对手戏,按照剧本,你们俩很快争吵起来,然后卿卿一个耳光扇过来,你倒在地上……”

胡源手里拿着剧本,望着沈念的方向,像是害怕两人听不见似的,声音比平时拔高了许多。

“不过卿卿你不用真打,借个位就可以了。”说着又看向了林卿卿。

林卿卿记熟了台词,一早就开始摩拳擦掌,恨不得一个耳光把沈念扇到外太空去。

冷不丁听到导演这么说,神色忽然暗了下来,皓齿咬着红唇,就快要气得跺脚了。

“导演借位恐怕拍得不怎么真实,不如还是真打吧,我相信沈念作为一个演员,也是有基本修养的。”林卿卿不甘心放过这大好的报复机会,转头望着胡源,语气一本正经。

“还是借位吧,我相信你们俩的演技。”胡源眉头微微皱着思索了片刻,最终否决了林卿卿的提议。

虽说她有顾铭礼罩着,可沈念来头也不小,是安宁集团正儿八经的员工。

而且据他所知,顾祁言从来没有探过旗下哪个艺人的班,这才第一天开拍,他就亲自下场给沈念加油鼓气,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他们俩的关系不一般。

顾祁言和顾铭礼在顾家的地位孰轻孰重,他自然心知肚明,当然也明白沈念不能开罪。

林卿卿心里气得发紧,可又害怕别人看出自己针对沈念。

“国际巨星故意为难十八线小新人”新闻要是传出去,对她可没有半毛钱好处,便只能作罢……

一场对手戏下来,胡源看得眼睛都直了,目光落在沈念身上,半天都收不回来。

试戏的时候她就觉得沈月的演技比林卿卿更胜一筹,不是顾铭礼发了话,自己很有可能会选沈念做女主。

如今见识了她天赋异禀的演技,更是心中叹服,暗暗觉得自己捡了宝。

“卿卿我们去吃宵夜吧!”胡源这头刚喊了咔,顾铭礼便迫不及待地凑了上来,提林卿卿披上了披肩,笑得一脸殷勤。

林卿卿淡淡地点了点头,跟着顾铭礼一起上了保姆车,从头到尾都没看沈念一眼。

“卿卿这是酒蒸蛤蜊,听说你最喜欢,我就特意点了。”两人坐在离剧组不远的高级餐厅里,顾铭礼看着面前的精致菜肴,眼里满是舔狗的讨好殷勤,说着还替眼前的美人儿斟好了红酒。

林卿卿本不喜欢喝酒,可一想到没能整到沈念心里就跟针扎似的不爽,竟然端起酒杯一口就给干了。

此情此举着实把对面的顾铭礼吓了一跳,林卿卿在他眼里一直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女神,认识这么些年,他还从来没见她如此失态过。

“卿卿你是不是心情不好呀?有什么委屈只管跟我说,本少爷立马替你报仇去!”

顾铭礼总觉得林卿卿结婚以来就一直郁郁寡欢,顿时握紧了拳头,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颇有些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意思。

林卿卿脸上冒着点点红晕,三分醉意愣是让她装成了七分:“我只是觉得,是不是我真的不如别人好。”

她发酒疯似地捶着金丝楠木的桌子,话里有些难过。

这个别人指的谁,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顾铭礼听着林卿卿的“醉话”便以为沈念欺负了自己的心尖尖儿,再加上之前的事情,一时对她更没什么好印象。

。:..

韩三千 豪婿  最牛上门女婿  名门二婚:夜少爱妻如命  叶青青陆墨  神豪女婿韩三千  硬核小兵  猎齐  叶凌天袁雪  白月光攻略成功后修罗场了  机械仙国  农家小旺媳  谋爱成婚:总裁大人饶了我  重生之万法天帝  我修炼超快  将了个军  妖女五界撒欢跑  殊方  最强剑仙奶爸  隆武大帝  晴冬暖阳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