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六章 华山之变(第1页)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com】精彩无弹窗免费!华山派作为五岳剑派之一,辉煌时期,为五岳之首,其名不下于武当、少林这样的泰山北斗。

然而数十年前的一场剑气之争,华山派“清”字辈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剑气两宗分崩离析。

目前剑宗门人封不平赶走了令狐冲,成为华山派的掌门。

外界虽颇有微词,可这毕竟是华山派内部之事,加上左冷禅的支持,封不平坐上了他梦寐以求的掌门之位。

可是看着华山派就大猫小猫两三只,封不平心中不免感到一阵无奈。

当年剑气之争,剑宗一败涂地,他和师弟不得已隐居深山苦练,誓雪此辱。

如今得偿所愿,成为华山派掌门,可是除了师弟丛不弃、成不忧支持他,整个华山,他没有可信之人。

眼下华山内忧外患,别的不说,气宗门下的十几个弟子和宁中则对他都抱有敌意。

封不平不是没想过斩草除根,可一来下不去手,二来这些人都是华山派的根基。

一旦全杀了,就只剩下他和两个师弟,这样的掌门还有什么意义?

而且一旦下手,外界会如何看待他这个新任的华山掌门?

至于左冷禅,封不平根本就不信任,他们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封不平很清楚左冷禅的野心。

作为华山派的人,封不平对华山有很强的归属感,自然不希望华山派被嵩山派吞并。

说来也是好笑,以前他很恨岳不群,觉得岳不群德不配位。

可如今自己坐着这个位置之后,才发现身为华山掌门步步维艰的难处,心中居然有些佩服起岳不群来!

能在风雨飘摇的情况下,将华山派逐渐壮大,这确实是一种本事。

易地而处,封不平自认做不到如此程度。

难道只能依附嵩山派?

封不平不甘心。

这时,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走进房间,对封不平行了一礼,语气不悦道:“掌门师兄,气宗的那些小子又在闹事,干脆杀了一了百了。”

丛不弃乃是剑宗弟子,性格乖张,做事丝毫不讲江湖道义,言语轻佻,根本不把气宗的弟子当人看。

当年剑气之争,两宗结怨颇深,如果不是封不平拦着,以丛不弃的脾气,早就把宁中则等人杀个干净了。

“丛师弟,我知道你对气宗之人深恶痛疾,我又何尝不是,可是如今华山派人才稀缺,外有强敌虎视眈眈,杀了他们容易,可要再培养一批弟子,得等到何年何月?”封不平摇头叹息。

这些年他们师兄弟三人一直在外颠沛流离,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其中苦楚自不用多说。

现在好不容易媳妇熬成婆,他成为了华山派掌门,如果杀了那些气宗弟子,占着华山偌大的山头,又有何意义?

至于培养新人,说得简单。

别的不说,光是吃喝拉撒就是一大笔开销,其中又要投入多少精力与心血。

封不平已经五十多岁了,因为诸事缠身,加上来自左冷禅的压力,他最近头发都快愁白了。

丛不弃考虑的问题没有封不平全面,但活了几十年也不傻,或许他为人卑劣,可对于华山派的感情却不是假的,当下沉默无言。

“掌门师兄,出事了!”

成不忧急匆匆走进房门,将一封书信交给封不平。

封不平一看,面色越发阴沉。

偏宠反派的主神回来了  我只想安稳地活下来  我不修炼也能无敌  网游之法神崛起  独家娇宠已上线  腹黑相公枕上宠施落卫琮曦  我在大明割韭菜  唐潜  镇天剑祖  宫越辰白灵汐小说名全文免费阅读  倾世贵女  阴婚不散:鬼夫大人狠狂野  我天赋全加了力量  兄宠  乾隆朝的造反日常  快穿BOSS又表白了  白殿下的黑包群  位面道君  游钓万界  他家小祖宗最甜啦  

热门小说推荐
魅惑贤妻

魅惑贤妻

美丽妻子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报社编辑出身的乐正弘意外发现了妻子不忠的秘密,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了解妻子,不了解这个首席美女记者。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奢华别墅的钥匙,上流社会顶级富豪的交际圈,暧昧不明的男女关系。妻子究竟为何一步步陷入深渊?乐正弘决心要弄清这一切!...

我自地狱来

我自地狱来

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吞噬:开局我成了尸王

秦昊,一名普通华夏大学生,无意间穿越异界,获得了尸王系统,但是他无心争霸,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天不遂人愿,他不想杀戮,却有人步步紧逼,让他杀戮,他不想踏入修炼路,却由于一场大火,愤然踏入残酷的修炼界,从此一路吞噬,成长为天地至强,一念可令生灵涂炭,人间化地狱,也可令神州和平,万千生灵皆如龙!...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

战天龙魂本是玄天王府天才,武魂护主无法觉醒,却是被世人嘲讽,如今天骄重生,得药神之典,遭遇红颜知己,踏上精彩纷呈的变强之路。武魂至尊,龙魂之最,战天之路,踏破苍穹,漫天星辰,武道封神!...

重生之欧美权贵

重生之欧美权贵

青帮枭雄穿越1985年的法国,身为贵族的他踏上玩转世界的征程。他是英国的怀特公爵波旁家族族长前法国皇室后裔基督教教宗唯一的教子波旁财团唯一的掌控者。求推荐收藏啊!群号226037626本人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